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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对于企业来说,其在经营期间进行纳税申报,通常会涉及到印花税的缴纳。因此,企业对“印花税优惠政策”也就格外关注。那么,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般来说,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免征和优惠两种,具体为:

一、免征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1、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3、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4、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5、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金融组织向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6、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7、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或者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8、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二、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印花税优惠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2、小微企业融资优惠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3、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优惠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

4、公共租房住房优惠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5、商品储备免征印花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8号)

6、高校学生公寓免征印花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7、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优惠

2025年12月31日前,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用于建设安置住房的土地,免征契税、印花税。

对项目实施主体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回购保障性住房作为安置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应由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缴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

以上是对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介绍。企业或经营单位如若对此不了解,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从而以利用优惠政策合法、合规减轻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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